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注:本页中的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数据网站“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除另有说明。)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现价)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 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 + 房地产开发投资,不含农村居民家庭自己建房、自建生产设施。三次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不是独立指标是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拆分出来的结构数据。三次产业投资之和 =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原始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1. 1995-1996年,除房地产投资、农村集体投资、个人投资以外,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万元;自1997年起,除房地产投资、农村集体投资、个人投资以外,投资统计的起点由5万元提高到50万元;自2011年起,除房地产投资、农村个人投资外,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起点由5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为便于比较,1996、2010年数据作了相应调整。2. 从2011年起,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发布口径改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等于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的项目投资。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率:现价增长率及可比价增长率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与GDP比率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与GDP比率是体现实体经济投资强度的重要指标,是实体经济的投资率。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率与全国GDP增长率(均按可比价计算,%)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与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6)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