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的内涵
在国家统计局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中2024》对劳动力的定义指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参加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可见,劳动力同劳动年龄人口并不是相同的概念。劳动年龄人口是按年龄划分人口的一种结果,即处于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口即为劳动年龄人口。劳动年龄通常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或制度决定的适合于从事劳动活动的年龄范围。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15-64岁作为劳动年龄的范围。如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发布的劳动年龄人口数据,均以15-64岁作为劳动年龄范围。而在目前中国的统计制度下,对劳动年龄范围的界定存在两种口径,即15-59岁或15-64岁。
国家统计局对劳动力的定义表明劳动力是人口中的一部分,年龄要求是年满16周岁,但没有明确要求有年龄的高限。这或意味着一个人的年龄超过65岁且有劳动能力和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意愿,那么这个人也是劳动力。可见,劳动力与劳动者的含义基本相同。经济学中的劳动力(labor force)指从业者和非从业者的总和,或者说是就业者和非就业者的总和。其中,非从业者指那些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愿的劳动者但尚未实际从业的人(如正在寻找工作的失业者)。经济学中这样定义劳动力的概念,意在表明一定经济中的人力资源的状况是由有劳动能力的人构成的。因此,对于那些有劳动能力并有从业意愿的老年人,同样可以作为人力资源中的成员。
简而言之,劳动力指有劳动能力并有意愿参加职业性经济活动的人,而劳动年龄人口则是按一定的年龄范围界定的人口,两者既有不同也有交集。首先,显然劳动力的主要部分是来自劳动年龄人口。其次,并不是劳动年龄人口中的所有人都是劳动力中的成员。例如,一些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虽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参加职业性劳动意愿的人,尽管他们属于劳动年龄人口,但却不属于经济中的劳动力中的成员。另一方面,经济中的劳动力来源也并不是只限于劳动年龄人口。在现实经济中,一些在劳动年龄之外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实际参加职业性经济活动是大有人在的,这些人成为事实上的劳动力中的成员。但是不论怎样,劳动年龄人口之外的劳动力不构成劳动力队伍的主体成员,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必然是如此的。对此不必实际验证就可以得到的结论是,一定经济中的劳动力的数量与该经济中的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性。此结论的得出是基于这样的理性判断:劳动年龄人口是劳动力的主要源泉,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在很高程度上决定着劳动力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