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有关问题及意义
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地区)为其失去生活保障的成员给予一定帮助而建立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同人类的工业化进程有直接的关系。工业化极大促进了城市化进程,而进入城市工作的人们没有了土地,退休后就面临无经济收入的状态,由此引发了生存方式的社会化变革。这种变革不仅涉及养老,还涉及失业、疾病和伤残等多方面的保障问题,由此催生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阶段上的产物,而并非是基于个人的主观愿望。
但是,不同国家对社会保障的具体内涵及覆盖范围的解释通常是不尽一致的。英国的社会保障主要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公共福利计划,旨在保护全体公民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残疾或者死亡风险而在收入上所遭受的损失,并借助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以提高全民福利,即是一种近乎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体系。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所遵循的是特殊性原则,强调个人在其中的责任,认为社会保障即社会公平与社会安全,是为因疾病、残疾、年老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事故而不能参与市场竞争者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强调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之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
但无论怎样,为无劳动能力者和因年老失去工作能力者提供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一个共有基本特征。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性与经济性的结合。从社会意义上讲,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对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生活保障的社会成员给予资金或服务上的帮助,因此具有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从经济意义上讲,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对经济资源进行转移支付与再分配,因此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调节效应。从目前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所覆盖的主要内容来看,已经涉及养老、失业、医疗、伤残等多方面的丰富内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的经济性作用越来越显著。特别是在现代经济中,生产要素对产出的贡献性和重要性不断出现深刻变化,因此在生产要素的初次分配中要素收入差距不断趋向扩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担负再分配的作用越来越大。目前社会保障无论是从受益人口比例来说,还是从总支付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来说规模都很大,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制度。如在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经济资源是通过社会保障实现再分配的。
而养老保障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可以说是重中之重的内容。这主要表现在,在几乎所有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障资金占整个社会保障资金总额的比重通常都是最大的。同时,社会保障支出也成为政府支出的重要内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如何确保老年人收入合理地增长,成为养老保障的一个核心性问题。现行的国民收入分配机制不利于老年人的收入增长,难以保持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稳定。养老金是对老年人在过去工作期间所创造价值的回报,而不是国家和社会对他们提供的福利,老年人有权分享当下经济增长的成果。为了克服当下经济不利于老年人收入增长的局面,应当建立老年人收入增长与当下经济增长相关联的国民收入分配机制。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全国社会保障总收入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然而,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其中有一部分是进入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中,因此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直接加总的结果,含有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重复计算部分。为了剔除二者之和的重复部分,如下按下面的公式计算:社会保障总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